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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轻工业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发布部门: 能源与动力工程实验中心  发布时间: 2013-11-07  浏览次数: 3

为了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和设备使用水平,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提高办学效益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要求

1、全校各类实验室除了承担教学计划安排的课内实验外,均应面向学生实施课外开放。各院(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质量管理。

2、各实验室要统一规划开放的实验项目,配备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落实实验场地及开放时间。

3、对于教师或学生申报具有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的实验项目,实行项目申报立项管理。所有材料均应以院(系)为单位统一上报。

4、开放实验室应建立指导教师岗位责任制,明确实验操作规程。

5、实验室必须接纳并登记学生预习实验、重做实验、毕业设计(论文)等。

6、全校各类实验室在实验课表排定后,各院(系)要及时地通过各种形式将开放时间及内容向学生公布。

二、实验室开放形式

1、计划内实验预习、重做型:主要是计划内实验教学内容面向学生开放。

2、提高型:实验室设置教学计划以外的开放实验题目,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爱好等选做实验。

3、科研型:教师结合科研课题,引导高年级优秀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

4、自带项目型:该类项目由学生自己申报,不再对项目组外的学生开放。

5、课外活动型:学校以多种方式启动科技创新活动,以课外科技活动、科技制作、学术论文、实验竞赛、创业计划竞赛等为载体,实施实验室开放。

6、仪器设备开放型:实验室仪器设备对学生开放,主要训练学生对仪器设备性能的掌握。

7、开放服务型:利用实验室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有目的有侧重的开放,为教学和社会服务。包括对外开展分析、检测、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技术服务等。

三、立项申报

1、教师、学生均可以申报。每个开放项目组申报项目的总学时数应以不超过 30学时为宜,以便于为更多学生提供锻炼机会。

2、每学期期末确定了下学期计划内教学任务后(一般在第十八、十九周),应立即组织开放实验的申报。以院(系)为单位申报实验室开放计划,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确定资助开放项目及经费额度,用于实验消耗。

3、学院设立开放实验专项经费,用于实验室开放教学的低耗费用,由教务处统一管理。

4、学校批准的立项,应按照申报表中的内容组织实施。

四、过程管理

1、实验室的开放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每学期开学初和寒暑假前各院(系)应将学校已经批准的本学期和寒暑假期间的实验室开放信息向学生公布,所有参加开放实验的学生都必须预约。

2、开放实验室应根据预约参加实验的人数、实验内容等情况做好设备、材料等实验准备工作,保证实验条件。

3、实验室在开放期间须安排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值班,负责指导学生。

4、实验指导人员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与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实验开放情况记录。

5、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实验项目后,应提交实验报告(论文)等书面材料或研制的实物,指导教师必须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同时做好成果收集和论文推荐发表工作。

五、考核及奖励

1、各院(系)应参照《实验室开放指南》中的说明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实验室开放工作。

2、学校不定期评选学生在开放实验室中取得的优秀成果,并对学生及指导教师进行奖励。

3、 30 学时计 1 学分,每实验室开放计学分不超过 2 学分,计入全院任选课学分。

4、指导教师根据参加开放实验学生学习情况,给定成绩,并按学生所在院(系)分别登记(附表九)。

5、学生所在教学单位的教务员负责学生开放成绩的汇总(附表十),并按要求上报教务处。

六、其它

1、各院(系)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验室开放细则。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原则上不另建创新实验室。结合现有实验室、科研室的教学科研情况和仪器设备条件,根据创新实验要求,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组建创新实验室。根据创新实验计划和目标要求,可适当增加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经论证后列入下年度设备购置计划中。创新实验室应全天开放。根据实验项目取得的成果或作品等有价值的有形材料,按开放实验管理规定记学分。各院(系)要积极创造条件,同省内外、国内外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广泛合作,共建特色创新实验室。

虚拟实验室:学校将积极创造条件,利用网络技术,建设一批虚拟实验室,为学生提供一种新的自主学习实验技能的平台。

四、加强校内外实习教学基地建设,为学生提供实际锻炼的平台

学校本着整体优化、突出重点、特色鲜明、水平一流的指导思想,不断加强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各院(系)应依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在教学过程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使学生在实际的工程环境中得到锻炼。在建好校内实习基地的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发展校外基地。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基地,不仅可以为实践教学提供必要的场所,而且也是学校与社会紧密联系的重要渠道。

1、校外实习基地

(1)基本要求:首先准确定位实习性质和要求。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认真分析各专业各类实习的性质和要求,并将其体现在实习教学大纲中。其次要建设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实习基地建设过程中要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互本着惠互利”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促进基地的巩固与发展。在保持并加强与已有基地联系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发展需要,不断建设新的实习基地。第三各专业均应建设一定数量的校外实习基地,基地数量应随在校生人数的增长同比增加。每个专业至少要建设 3 个以上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第四校外实习基地应签订正规的书面协议:在实习单位实习时间不论长短,均应有正规的书面协议,以确保实习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实习基地协议签订的管理细则:校级实习基地协议书,由教务处统一印发,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登记领取,并妥善保管。实习基地协议书中的甲方签字,由院(系)的院长(主任)或副院长(副主任)代签。实习基地协议一式三份,实习单位、相关院(系)、教务处各留存一份。各院(系)也可自行拟订实习基地协议书,签订院(系)级等实习基地协议。协议签订后,应将实习基地协议原件及实习基地基本情况表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3)实习基地的挂牌:各院(系)均应积极创造条件,在现有实习基地中,挑选规模大、实力强、社会影响好的企业,加强合作与交流,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力争发展成为挂牌实习基地。原则上每个专业应有2个以上挂牌的实习基地。

2、校内实习基地

金工实习、电工实习、电子实习等校内实习基地建设,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的要求,充分论证,合理规划,加强管理与建设。

3、其它实践教学环节基地

对于社会调查、专业考查、到企业做毕业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基地建设问题,各教学单位应参照校外实习基地建设要求一并考虑安排。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加强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是实践教学建设及管理的关键。着眼于科学发展的长远目标和目前实践教学的需要,使实验技术队伍在年龄、职称、专业技术等方面的结构趋向于科学合理。另外各院(系)要重视实验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制定实验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对实验人员加强实验教学质量意识、科学研究意识、服务教学和科学研究意识的培养与引导,使实验室真正成为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采取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在实践中得到锻炼与提高。

各院(系)要创造条件使各实验室、实习基地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向全校师生“全天候”开放。充分发挥人、财、物效益,提高校内的实践基地的利用率,保证教学的需要。鼓励教师兼管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提高仪器设备管理水平与使用水平。加强实验室、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使投入的设备充分发挥效益。并将设备的利用状况、发挥效益情况作为今后投入的主要依据。逐步完善实践教学的评估指标,建立健全实践教学的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适时开展对实践教学工作的评估、检查,以保证人才培养的需要。

六、几项具体工作的目标要求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准确界定实验类型,实验类型(演示性、验证性、综合性、设计性)应在实验教学大纲中明确定性。各教学单位应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扩大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比例。全校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实验课程比例应达到 80%以上。

实验开出率:全校实验开出率应达到 98%以上。

实验室开放:

(1)开放时间:开放实验室是在保证完成计划内实验教学任务基础上,充分利用实验室空闲时间及节假日、寒暑假等时段,不仅为本院(系)、本专业学生,也为校内其它专业学生实验技能的学习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供支持平台。有条件可逐步向社会开放。

(2)开放内容:分为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面向未开此课的学生,拓展知识面) 教学大纲以外的教学内容(面向已学过该课程的学生,提升知识层次);;师生共同协商的课题(面向实践能力强的学生,参与科研体验)。学生实验预习、毕业设计等应登记在实验开设记录本上。

(3)开放任务额度:每学年参加实验室开放学习的人时数(每位参加实验室开放学习的学生在开放实验室做实验至少达 15 小时),以当年毕业班人数为参照基数,应达到毕业班总人时数(人数×15 )的 60%以上。承担面向全校多个专业授课任务的实验室、中心等公共实验教学平台,开放实验接纳人时数要达到教学计划内实验总人时数的 60%以上。

学生科研和创新活动: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情况、学生在教师科研中的参与度、大学生发表论文的数量等作为考核创新实验教学活动开展情况的评判依据,以当年毕业班人数为参照基数。学生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的人数应占毕业生总人数的20%以上。学生发表论文人数应占毕业生总人数的 2%以上。

七、加强实践教学各环节的统计工作

根据规范实践教学管理的需要,所有实践教学材料应规范存档,并按上级和学校通知要求上报数据。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规范管理和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严肃数据统计上报制度,为学校决策提供真实有效的基础数据。

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利用率统计:学校将按学年统计全校各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统计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利用率统计方法为每学年按 32 周计,每周按 5 天计、每天按 6 学时计。根据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实际使用学时,计算出实验室与仪器设备利用率。

实验内容更新率统计:实验教学内容应紧跟学科发展,贴近社会需要,教师应及时地向学生介绍学科动态,并将科研成果及时地充实到实验教学中。各院(系)每学年应将实验内容更新情况统计上报。

实验室配合科研、服务社会情况统计: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既要开展科研活动,同时要服务于社会。实验室是高等学校里师生进行科研的主要场所,是开展各种实验活动不可缺少的有机部分。该项数据的统计可以充分反映出实验室功能的发挥程度。

仪器设备完好率统计:要求价值在 800 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完好率达到 80%以上。实验低耗经费的使用情况统计:实验低耗经费是用于购置实验所需材料的费用,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财务和物资管理制度执行,做到有专人负责、有购置计划、有入出库手续等,并根据本单位特点,做好实验耗材的阶段性盘存与对帐工作,严禁将实验低耗经费挪作它用。

加强实践教学的建设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学校将加大对实践教学的投入力度,各院(系)要把加强实践教学工作提高到关系学校发展的高度认识,共同努力,不断探索,开拓创新,使我校实践教学迈上新台阶。

 

郑州轻工业学院

2004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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