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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轻工业学院首次上岗实验指导教师试讲、试做实验的规定
发布部门: 能源与动力工程实验中心  发布时间: 2013-11-07  浏览次数: 3

为了培养青年教师严谨治学的教风,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创造性,对首次上岗指导实验的教师要求试讲、试做实验,并组织评价。特规定如下:

1、所有首次上岗指导实验的教师均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2、首次上岗指导实验之前,至少应协助实验室管理实验教学一年,才有资格申请指导实验。

3、教研室和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指导其做相关课程的主要实验(至少 5 个),并且写出评语。试做实验要做到基本操作规范、实验数据准确、重现性好。试讲实验要做到表达清晰,试讲内容包括实验目的要求、设备与原材料、基本操作、影响实验因素与注意事项、对结果的分析与思考等,并写出包含上述内容的实验报告。

4、由本人申请上岗指导实验,并附上指导人员的推荐意见。院(系)组成考评小组,组织对其试讲、试做的考评工作(现场进行)。教学单位要完成附表中要求的各项考核后,认真填写附表(附申请人配合实验教学工作总结),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由教学管理部门审核后将附表复印件反馈至教学单位。教学单位要做好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5、试讲、试做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指导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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